1994年日本的法務大臣發表否認南京大屠殺事件的言論,我們成立了“中國人戰爭受害法律家調查團”。我們認為雖然中國政府通過《中日聯合聲明》放棄了國家層面的戰爭賠償請求權,但是并不代表同樣放棄中國受害者所具有的民間賠償請求權。所以,受到日軍折磨的中國受害者可以對日本國行使民間賠償請求權。
經過這么多年法庭內外的斗爭,全國和地方媒體都進行了詳細報道,日本軍國主義在侵略戰爭中犯下的非人罪行以及帶給中國民眾難以用言語表述的痛苦經歷開始一個接著一個被揭露出來,也同時被更多的民眾所知曉。在很多訴訟事件的判決中,都有了加害和被害事實被認定的巨大成果,這是中日兩國人民共同抗爭的結果,也為正確的認識歷史事實做出了貢獻。這些訴訟斗爭雖然不足以與德國那樣由國家主動推進的“克服過去”的行動相提并論,但也是日本國民與中國各界民眾攜手實現“克服過去”的寶貴成果和經驗。
只有“克服過去”、實現真正和解,把“日中不再戰”的誓言放在心上,共同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原則,兩國關系才有健康穩定的未來。 (小野寺利孝 戰后賠償日本律師團團長、日本民主法律家協會名譽理事、日中友好協會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