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1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題為《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這是中國政府發表的第一份白皮書,也是中國第一個關于人權問題的官方文件。2021年10月15日,紀念《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發表30周年學術研討會在京召開。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向巴平措指出,白皮書發表以來的30年,是中國人權事業蓬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蒸蒸日上的30年,是破除人權研究禁區、理論研究欣欣向榮的30年,也是中國日益主動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國際人權話語權和影響力大幅提升的30年。
在中國人權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看來,白皮書充分肯定了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將其稱為“偉大的名詞”,并指出這是“中國人民和政府的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同時也第一次表達了“生存權是中國人民長期爭取的首要人權”這一基本觀點。此后,“人權”這一概念逐步進入了黨的核心文件、國家憲法以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當中。
吉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志鵬用“4個第一”概括了白皮書的重要意義:開創了表達政府立場的一種形式,樹立了表達政府觀點和信息的典范;從內容上第一次系統總結了中國的人權立場與實踐;從屬性上是第一次中國人權外交的努力成果;在工作的程序上開啟了政研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
30年來的“變”與“不變”
中國人民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教授朱力宇回顧了白皮書出臺的背景。改革開放以來,美國等西方國家不斷利用“人權”問題發動反華攻勢。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東歐劇變、蘇聯解體,西方迅速將人權攻勢的矛頭集中地指向中國,將所謂“人權問題”與對華關系掛鉤,對中國進行全面施壓和圍攻,損害中國國家主權和對外關系,干擾了中國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正是在此背景下,1991年《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發表。
這份白皮書回應了有關勞動教養、宗教信仰自由、少數民族權利保障、計劃生育、司法中的人權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從人權保障的角度解釋了相關的政策。此后的人權白皮書也在不斷對國際社會所關切的一些人權問題作出解釋和回應。“如我國于1992年發表了《中國改造罪犯的狀況》白皮書,于1995年發表了《中國的計劃生育》白皮書,于1997年和2018年分別發表了《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狀況》《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等。”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主任常健介紹。
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毛俊響認為,30年來,人權白皮書內容穩定、觀點相承、功能恒定,但在“不變”中也體現著一些“變”。如“生存權是中國人民長期爭取的首要人權”發展為“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國家不僅十分注重保障個人人權,而且注重維護集體人權”,發展為個人人權與集體人權相統一;“中國的人權范圍是廣泛的,不僅包括生存權、人身權和政治權利,而且包括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權利”,發展為“各項人權全面發展”等。
人權白皮書的話語構建
“人權白皮書30年來的發布歷程標志著對人權理論與實踐逐步形成一個比較系統、科學、完整的體系,構建了一個從概念到日常實踐,再到抽象認識的人權話語體系。”付子堂說。
他認為,從宏觀上講,人權白皮書作為交流的紐帶,并不是在追隨西方人權議題,也不再是政策性的宣傳口號,而是通過“行為示范、規則發展和理念引導”等實踐來分享中國方案,具有真實性、可感知性。從微觀上講,人權白皮書中數據和事例的增減變化,內容篇幅的增多,自主性議題的展開,本質上也是一個國家與民眾、國家與國家雙向互動的結果,體現了對國際社會優秀經驗的尊重和借鑒,擴展了中國人權事業的內容和進程。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趙樹坤認為,縱觀1991年到2021年這30年的實踐,我們欣喜地看到,對于人權問題,政府通過一步一個腳印的摸索,應急的、被動的色彩在逐步減弱,自覺的、從自我出發,從中國人民的權益保障、權利維護的本質和初心出發的色彩更多了。在人權白皮書中可以看到人權領域的基本范疇、觀念等逐步走向科學化,并創新性地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可持續發展權”等表達,生動體現了我們的自我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