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近日發現有不法人員偽造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印章及批文,以與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建立中非減貧與發展基金華夏公益樂家專項基金、作為基金執行單位的名義對外進行不法活動并索要巨額預付款。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就此已經啟動刑事報案。
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作為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的常年法律顧問,現受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之委托,代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發表如下法律聲明:
一、 截止本法律聲明發表日止,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未與任何單位合作建立中非減貧與發展基金華夏公益樂家專項基金,更未曾授權包括華夏樂家(北京)基金管理中心在內的任何單位作為基金執行單位。
二、 任何不法人員直接或間接以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之名義或以與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合作項目之名義索要錢財的行為,均與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無關;如有人員或單位因此遭受經濟損失的,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概不負責。
三、 有關涉及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正在執行或運作的基金項目,相關人員可電話詢證(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詢證電話為:65227018、88519852)。
特此法律聲明!
北京市東易律師事務所
孫靖律師 侯德隆律師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