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秋實)未成年的小杜被同事打成重傷后,由于家境困難無法進行二次手術,只能放棄治療。昨天記者獲悉,在通州法院的申請下,小杜得到了2萬元的“涉訴未成年人救助基金”。
2010年7月,小杜被同事陳某持械打傷頭部,導致急性閉合性顱腦外傷,經鑒定為重傷。判決生效后,由于陳某拒絕賠償并已入獄服刑,小杜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
承辦法官通過回訪,了解到小杜自幼患有雙眼視網膜脫落,多次治療仍未痊愈,全家負債累累。由于常年舉債,小杜此次受傷后,父母難以籌集手術費,最終從信用社申請貸款才勉強支付了首次手術費。但是如果治愈,小杜必須實施二次手術,所需費用三萬余元。眼看二次手術的期限將至,但手術費卻毫無著落,小杜一度考慮放棄治療。
法官認為小杜符合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所設立“涉訴未成年人救助基金”的救助條件。經過研究,法院決定為小杜申領該救助基金,以幫助小杜如期進行二次手術。